火災報警控制器類設備
檢查要求:
a) 每月檢查控制器指示燈、顯示屏、音響器件,應完好有效;
b) 每月檢查控制器外部線路應無缺損,接線端子應無松脫,線標端子標識應清晰,外部接口接
觸良好;
c) 每季度檢查控制器各項功能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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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每季度用萬用表測量控制器的各項輸出電壓,應滿足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e) 每季度用萬用表測量控制總線回路最末端火災探測器或模塊的輸入電壓,應滿足設計要求。
保養(yǎng)方法:
a) 每年切斷電源,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清除線路板、接線端子及柜(箱)體內灰塵;
b) 空氣潮濕場所的控制器設備柜(箱)體內應放置干燥劑;
c) 最末端火災探測器或模塊的供電電壓值小于說明書規(guī)定值時,應更換回路板或調整線路;
d) 每年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外部接線端子,發(fā)現松動應緊固;
e) 每季度備份火災報警控制器內的軟件信息;
f) 電池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保養(yǎng)。
5.2.2.2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
檢查要求:
a) 每季度檢查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b)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有 10%但不少于 50 只備品。
保養(yǎng)方法:
a) 重新緊固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導線
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兩年后,應每隔三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使用環(huán)境較差的火災探
測器應每年清洗;
c)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清洗應采用專業(yè)工業(yè)設備清洗傳感部件及線路板,清洗后應標定探測器的
響應閾值,響應閾值應在生產企業(yè)或出廠檢驗規(guī)定的響應閾值范圍內;
d) 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清洗后應做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xù)使用。
5.2.2.3 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檢查要求:
a) 每季度檢查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b) 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應有 10%的備品。
保養(yǎng)方法:
a) 重新緊固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導線
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 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投入運行兩年后,應每隔三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使用環(huán)境較差的火災探
測器應每年清洗;
c) 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清洗應采用專業(yè)工業(yè)設備清洗傳感部件及線路板,清洗后應標定探測器的
響應閾值,響應閾值應在生產企業(yè)或出廠檢驗規(guī)定的響應閾值范圍內;
d) 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清洗后應做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者方可繼續(xù)使用。
5.2.2.4 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
檢查要求:
a) 每季度檢查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b) 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應有 10%備品。
保養(yǎng)方法:
a) 重新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
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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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每季度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或軟布及適當的清潔劑清潔光學窗口,清潔后將探測器響應閾值標定
到探測器出廠設置的閾值;
c) 線型光束感煙探測器清潔后應做必要的功能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2.2.5 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
檢查要求:
a) 每季度檢查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b) 每季度檢查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事件紀錄,了解保護區(qū)情況;
c) 每季度檢查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過濾器狀況及使用程度,判斷是否需要更換過濾器;
d) 每季度檢查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上顯示的氣流值。判斷采樣管路阻塞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
理;
e) 每半年檢查采樣管路有否存在阻塞,破裂,固定松動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保養(yǎng)方法:
a) 重新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
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 通過采樣管采樣的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每年至少吹洗采樣管道、更換過濾器 1 次,并進行報
警功能試驗;
c) 按照設備產品說明書要求保養(yǎng)。
5.2.2.6 點型火焰探測器
檢查要求:每季度檢查點型火焰探測器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保養(yǎng)方法:
a) 重新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
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 按照產品說明書要求保養(yǎng);
c) 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或軟布及適當的清潔劑清潔光學窗口。
5.2.2.7 手動部件按鈕類設備
檢查要求:
a) 每季度檢查手動部件按鈕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b) 每季度檢查手動部件按鈕報警觸點及機械報警部件的功能。
保養(yǎng)方法:
a) 重新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銹蝕的
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 消除部件故障,確保設備操作靈活,功能正常。
5.2.2.8 模塊類設備
檢查要求:每季度檢查模塊類設備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保養(yǎng)方法:重新緊固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
銹蝕的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5.2.2.9 聲光報警類設備
檢查要求:每季度檢查聲光報警類設備工作狀態(tài)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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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yǎng)方法:
a) 對設備連接松動的端子重新緊固連接,更換有銹蝕痕跡的螺絲、端子墊片等接線部件,去除有
銹蝕的導線端,搪錫后重新連接;
b) 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或軟布及適當的清潔劑清洗聲光報警類設備表面污漬。
5.2.2.10 電池
檢查要求:
a) 每季度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備用蓄電池,不應有變形鼓脹現象;
b) 每季度對消防電源進行主備電切換測試,記錄備電在標準負載下的持續(xù)工作時間,檢查備用蓄
電池電量狀態(tài)是否正常;
c) 每季度檢查電池極柱和接線頭,連接應可靠,外觀應有金屬光澤。
保養(yǎng)方法:
a) 清除電池極柱周圍可能出現的黃白色糊狀物;
b) 更換電量狀態(tài)不正常的備用蓄電池;
c) 在電池接線柱上涂抹凡士林等保護劑防止氧化。
5.2.2.11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檢查要求:每月檢查圖形顯示裝置外觀及功能。
保養(yǎng)方法:
a) 采用專用清潔工具或軟布及適當的清潔劑清潔圖形顯示裝置表面污漬;
b) 采用壓縮空氣、清潔工具等清潔裝置箱體內灰塵;
c) 每半年對圖形顯示裝置的軟件進行備份。
5.2.3 報廢
5.2.3.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使用年限不超過十二年,達到使用年限應報廢。報廢條件及處理方式應符
合 GB 29837 的規(guī)定。
5.2.3.2 蓄電池使用年限不超過四年,達到使用年限應報廢。沒有達到使用年限,但出現表面嚴重變
形、銹蝕、漏液等情況時,也應報廢。